第三世多杰羌佛说 《世法哲言》(三十一)

2021年5月30日 评论 640
第三世多杰羌佛说 《世法哲言》(三十一)

(三十)
久执之争,是为双错,原何也,互见其过兮,互识自优兮,久之误重,则弗见其对恼耳,由是无争于执也。

双方长时间互相执着的一种争斗,相互说长道短的一种争执,实际上是大家都有错,而不是某一方面的错误。这里的主要原因,是大家互相之间,都只看到自身的优点,总觉得自己有理,而没有注意各自的缺点、各自的不足、各自的错误,你说我的过错,我说你的过错,双方争执不下。其实相互不让争强斗胜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私心杂念的表现。而时间越久错误就越重。这时候如果我们反过来想一想,你在指责对方时,他痛不痛苦、烦不烦恼?我们在说他的时候,对方一定会很烦恼、很痛苦的。所以,如果我们把私心杂念去掉了,就不会去一昧的责怪对方的不是了,而多作自我批抨,这样,自然就没有争论可存了。

第三世多杰羌佛说 《世法哲言》(三十一)

相关阅读:第三世多杰羌佛说 世法哲言--再版序

欢迎您访问本网站!网站内容系佛友原创或来自其他佛教公益网站并经本站整理、精选。一切正知正见以佛陀亲说法音、佛书作为学习、行持的最高标准和根本指南!遵奉南无释迦牟尼佛的教戒!本站所有内容欢迎转载传播,若有侵权,请告知删除,谢谢!
  • 本文由 发表于 2021年5月30日
  • 欢迎转载分享利益大众:http://www.fjzf360.com/zjwk/sfzy/3836/
匿名

发表评论

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

:?: :razz: :sad: :evil: :!: :smile: :oops: :grin: :eek: :shock: :???: :cool: :lol: :mad: :twisted: :roll: :wink: :idea: :arrow: :neutral: :cry: :mrgreen: